清華藝術學院

國立清華大學 藝術與設計學系 徵聘專任教師1名

一、職稱: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
二、聘任條件
1. 具國內外大學博士學位或具助理教授以上證書者。
2. 申請者學術領域專長:資訊工程、網路、多媒體等相關博士學位,主要專長為科技藝術跨域創作與研發(含擴增實境、電腦視覺、數位訊號處理、網路與通訊、互動裝置、表演科技…)。
3. 歡迎對教學以及跨領域研究創作有高度熱忱,曾參與執行科技部計畫並有國際論文發表者申請,具有國際跨領域合作創作經驗及雙語能力尤佳。
4. 聘任後三年內須兼任藝術學院學士班行政與學生輔導工作,除在藝術學院開設科技藝術跨域課程,並需協助跨院國際碩士學程相關跨域課程。

三、檢附資料(除推薦信外,以下資料各一式七份。如未依照規定繳齊資料,一律視為資格不符。並請Email電子檔資料至coa@my.nthu.edu.tw。):
1. 個人履歷表(含自傳、學經歷、研究方向、研究成果、著作目錄…等)。
2. 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含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應屆畢業生需指導教授推薦信證明;凡持國外學歷者請繳交「學歷查證過畢業證書」)。
3. 五年內發表著作及博士論文(僅限於助理教授申請者)。
4. 三封推薦函(需和審查資料分開,必須由推薦者簽名郵寄一式一份,共三位推薦者。或可由推薦者將簽名之推薦函e-mail或傳真至業務負責人。)
5. 可授科技藝術跨域課程綱要(至少四門,兩門大學部課程、兩門碩士班課程)。

四、 應徵方式
1. 應聘者應於106年10月16日(星期一)止,一式七份,以掛號寄達:
30014新竹市南大路521號 國立清華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蕭銘芚主任收。
(以郵戳為憑,申請資料恕不退件)
2. 經書面審查通過者,合於應徵條件者將另行通知面試。

五、 聯絡資訊
1. 藝術與設計學系網站 http://artdesign.web.nthu.edu.tw/bin/home.php
藝術學院學士班網站 http://ipta.nthu.edu.tw
2. 電話:03-5715131 #78801 傳真:03-5619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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