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藝術學院

為開拓院內師生的國際視野,並有效提昇學院創作與研究能量,春之清華藝術教育發展基金每年提供經費協助轄屬系所專任教師辦理教學、研究或創作展演等活動計畫。為有效利用經費、提升計畫辦理品質,本基金每年辦理兩梯次徵件。

第一梯次徵件為前一年度九月至十月三十一日止、第二梯次徵件為當年度二月四月三十日止。詳細申請流程與計畫執行方法詳見本院春之清華計畫相關法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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