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開放114-2學期續領申請 ❁
為培植優秀藝術人才,並鼓勵與吸引藝術相關領域頂尖學生就讀清華大學藝術學院,本學院每學年/學期辦理「春之清華獎學金審查作業」由系所推薦優秀大學部/研究所學生接受每學期3萬補助(學雜費全免),並且在未來如能每學年/學期達到續領條件,將可持續獲此獎學金(大學部至多四年/研究所至多兩年)。
114學年度第二學期「春之清華優秀研究生入學獎學金」,開放具有續領資格之舊生申請,敬請申請人留意以下事項:
- 詳細申請資格、審查條件、申請表單:
敬請參考「國立清華大學藝術學院春之清華優秀研究生入學獎學金獎勵辦法」。 - 截止收件時間:
學院統一收件截止日為115.03.02(一)。因申請資料須先經系所初審,而各系所辦理時程不同,敬請申請人務必遵守系所公告/信件通知之截止日期(如未收到通知請盡速逕洽各系所辦公室)。 - 得獎公告時間:
預計於115.03.06(五)17:00前公告於學院官網(https://art.nthu.edu.tw/),並同時向獲獎生個人信箱發送得獎通知。 - 因得獎通知內附有「頒獎典禮活動出席調查」,申請人如於學院官網上確認得獎,但於115.03.06(五)17:00前尚未收到得獎通知,請盡速與學院聯繫。
聯絡人:藝術學院 施專案助理 [電話:03-5715131 #78811 / 信箱:coa@my.nthu.edu.tw]。 - 本學期頒獎典禮資訊:
時間:115.03.11 (三) 中午12:00正式開始 (請於11:40以前至會場報到)
地點:南大校區 行政大樓 2樓 第一會議室








